畫家婁師白遺產案終審改判 遺孀訴訟請求被駁回
齊白石的弟子、國畫大師婁師白的遺產案在三中院終審宣判。8月25日,三中院最終認定婁師白長子婁述德已實際支付購房款,終審判決駁回婁師白遺孀王立坤的訴訟請求。
婁述德是婁師白與前妻楊淑鏡之子,1947年楊淑鏡去世,1952年婁師白與王立坤結婚,婚后王立坤生育次子婁述澤。2010年婁師白辭世,因其未留下遺囑,其遺產中的三套房產、書畫作品、印章、藏書、家具及撫恤金等在其家人進行分割時發生爭議。90多歲的王立坤與婁述澤將婁述德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該筆遺產。
雙方爭議焦點主要在北苑5號院的房產上。王立坤稱,婁述德取得了屬于她的北苑5號院所有權,并將房屋內的齊白石、徐悲鴻、婁師白等人的畫作、印章等拿走。而婁述德表示,北苑5號院房產系北京師白藝術研究會出資,并非父親遺產。房屋現已拆遷,王立坤未通知他就簽訂拆遷協議,取得800余萬元拆遷款。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因婁師白無遺囑,案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北苑5號院房屋及4.6萬余元存款,法院認定為婁師白、王立坤夫妻共同財產,其中2/3份額歸王立坤,婁述德、婁述澤各享有1/6份額。經計算,王立坤需給付婁述德房屋拆遷款136萬余元、銀行存款7785元。
隨后,王立坤對婁述德再次提起訴訟。王立坤稱,婁師白過世后,她和婁述澤與婁述德達成協議,王立坤、婁述澤放棄位于白塔寺和北苑家園清友園的兩套房屋的繼承權,婁述德以34萬元的價格購買屬于王立坤部分的產權。但房屋過戶后,婁述德一直未實際支付錢款,因此起訴至法院。
婁述德認為房屋錢款已經實際交付,并提交了房屋購買完稅發票等。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該發票不能認定婁述德已支付王立坤購房款,一審判令婁述德向王立坤支付 34萬元購房款。隨后,婁述德上訴,三中院審理認為,雙方提供的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書、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以及稅務機關開具的統一發票均能證明王立坤、婁述德的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履行完畢。
三中院認為,原審法院忽略了稅務機關出具的稅費發票及其證明目的,因此撤銷原審法院判決,終審駁回王立坤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