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協議書最好還是請律師代書。要是真要自己寫,下面提供這個遺產繼承協議書范本,比較簡單,你可以自己填充:
遺產繼承協議書范本
繼承人:***,女,生于* 年*月*日, 被繼承人之母,退休職工,現住*
繼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繼承人之妻,現住*。
繼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繼承人之女, *校學生,現住*
遺產人(被繼承人):***, 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
我們是***的母親、妻子和女兒,是其法定繼承人,本著簡單方便經濟和睦的原則,經全體家人協商一致,對***的遺產達成如下協議:
1.女兒***放棄股票繼承權。妻子***放棄股票繼承權,同時將自己擁有的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贈予母親***。即母親***繼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遺產人的弟弟)負責操作交易,轉交母親***。
2.母親***放棄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遺產(房產,公司,存折等遺產),由妻子***和女兒***繼承。
3.此前所有有關遺產分割的協議及條款作廢。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正本四份,協議人各執一份。
相關法律法規: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第16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