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廳:你廳(80)司公字第25號《有關公證工作中一些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現對有關問題批復如下:一、辦理繼承權證明書是否需將全部繼承人列在同一證明書上的問題。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必須將全部(包括域外的)合法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地址等列在同一證明書上。因為在同一繼承案中幾個公證機關出證不便統一辦理領事認證,也不利于統一對外使用。如果合法繼承人不在同一地區,可由當事人或有關市、縣公證機關協商,明確主辦單位,然后分別調查、提供證明,由主辦公證機關統一出證并報外交部領事司和外國駐我使館認證;合法繼承人在域外者也應列入證明書,不列入委托書;如本人愿意同國內親屬一起辦理,可由其所在地公證機關出具委托證明書,由我主辦公證機關統一辦理。二、三、四、五、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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