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繼繼承權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律規定證明哪些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并證明其繼承活動真實、合法。繼承權公證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有無遺囑分為依遺囑繼承、依法定順序繼承。下面滬律網繼承法編輯為您介紹繼承權公證如何辦理。
一、繼承權公證管轄
辦理繼承權公證,遺產為動產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財產地公證處管轄,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管轄。
二、辦理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材料
辦理繼承權公證,申請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法定繼承應提交: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委托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監護人代辦應提供監護人的證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證件;
2. 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說明辦何公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以及有關的家庭情況;
3.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證明,宣告死亡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4. 被繼承遺產的產權證明;
5. 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
6. 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7.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應到公證處發表聲明放棄,在外 地發表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
(二)遺囑繼承應提交:
1. 前款應提交的1至5項的證件及材料;
2. 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遺囑;
3. 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供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繼承權公證應注意以下事項:
1. 遺產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有價證券、履行標的為財務的債權等。
2. 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應沒有爭議。
3. 法定繼承子女應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親自到公證處做出意思表示。
5. 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2)遺囑繼承人先于立遺囑人死亡的;
(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
(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6.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余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
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四、繼承權公證書
1.格式
繼承公證書
( )××字第××號
被繼承人:×××(應寫明姓名、性別、生前住址)
繼承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與被繼承人的關系)
繼承人:×××(同上,有幾個繼承人應當寫明幾個繼承人)
經查明,被繼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點)死亡。死后留有遺產計:×××(寫明遺產的狀況)。死者生前無遺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和第十條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遺產應當由其×××、×××(繼承人名單)共同繼承。(如果有代位繼承的情況應當寫明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如果放棄繼承,應當寫明誰放棄了繼承,放棄部分的遺產如何處理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2.說明
繼承權的公證應注意的事項有:
(1)不動產繼承,應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公證;如果是多個繼承人的,則必須到同一個公證處申請公證。如果是幾個公證處都有管轄權,當事人可以協商去一個公證處公證。
(2)當事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包括:①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工作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②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如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等。③被繼承人的遺產產權證明,如房產證等。④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應提交遺囑。⑤當事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如父子關系、夫妻關系等,以證明繼承人是否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3)代位繼承的,應當提供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以上是滬律網小編介紹的繼承權公證如何辦理的全部內容。申辦繼承權公證有很多好處,它有利于保護公民個人財產購所有權、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財產糾紛的發生,維護社會和家庭的安定團結,對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