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張大娘生前患病,受到侄子精心照顧,遂辦理遺贈公證,去世后將存款贈給侄子。張大娘去世后,其侄子因超期未表示接受而無法獲得存款。
公證員析案
公證員表示,遺贈是公民通過遺囑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組織,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是不存在爭議的自愿行為。遺贈與遺囑的區別在于,張大娘去世后,其侄子應在受遺贈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遺贈,而遺囑沒有時間要求。
孤寡老人張大娘生前患病,受到侄子精心照顧,遂辦理遺贈公證,去世后將存款贈給侄子。張大娘去世后,其侄子因超期未表示接受而無法獲得存款。
公證員析案
公證員表示,遺贈是公民通過遺囑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組織,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是不存在爭議的自愿行為。遺贈與遺囑的區別在于,張大娘去世后,其侄子應在受遺贈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遺贈,而遺囑沒有時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