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由于早年宅基地拆遷,王老師擁有三套位置在三環路以內的拆遷安置房,每套房價值500萬元左右。診斷出肺癌晚住進醫院后,在兩個護士的見證下,王老師寫了一份遺囑。該遺囑的內容是:三套房屋分別由大兒子王小強、王小紅和小女兒王子繼承月;由于王小強、王小紅盡了更多孝心,銀行存款92萬元由他們二人繼承。寫遺囑的時候,王老師還專門讓醫院開了一份證明,用來證明自己寫遺囑時是意識清楚的。(文中姓名均為化名)
小妹拿出了另一份遺囑
但是在王老師去世后,小妹王小妹拿出另一份簽著父親名字的遺囑,其中說明三套房子均由王小妹繼承。輪流照料老父親至病逝的大哥、大姐對此無法接受,認為父親不可能寫下這樣的遺囑,聲稱這是“假遺囑”。小妹隨后將哥哥、姐姐起訴到了法院,要求按照自己持有的遺囑進行遺產繼承。
拿著小妹提供的遺囑復印件,王小強和王小紅非常焦慮。于是,他們找到了北京天江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焦景收律師。兩份遺囑時間有先有后,但中間差了近一個月,而且都是自書遺囑。
焦景收律師認為,從遺囑形式上來看,兩份遺囑都符合自書遺囑的要件,只是小妹持有的遺囑筆跡略有蹊蹺,有些字體猶如畫蛇一般,但真偽需要經過鑒定才能夠確定。然而,只要是大哥大姐提交的留有父親筆跡的樣本,小妹一概不予認可,從而不能作為樣本進行筆跡鑒定。
筆跡鑒定樣本 小妹全不認可
在接受和王小強、大姐紅的委托后,焦景收律師參加了此案訴訟。第一次庭審過程中,小妹王小妹認為自己持有的遺囑是真實有效的遺囑,應當按照自己的遺囑分割遺產,其父親名下的三套房產均應由她一個人繼承。而王小強和王小紅也向法院提交了自己持有的遺囑,并堅持認為:“妹妹的遺囑是假的,我們不認可這份假的遺囑”。
焦景收律師向法院提出了筆跡鑒定申請。于是,法院要求原被告雙方提交有王老師筆跡的樣本。然而令王小強和王小紅意想不到的是,只要是他們提交的留有父親筆跡的樣本,小妹王小妹一概不予認可。
“你妹妹非常了解筆跡鑒定的流程,雙方提供的文件要作為樣本,必須經過雙方的一致認可和同意,否則不能作為樣本。沒有足夠的樣本,就無法進行筆跡鑒定,無法進行筆跡鑒定,那么你妹妹持有的遺囑就無法推翻。”焦律師告訴強和王小紅。
調取銀行憑證 證實遺囑真偽
“不過,調取第三方持有、有你父親簽字的材料也可以作為樣本使用,這種情況無需取得你妹妹同意。比如,你父親有沒有去過房管局、工商局、銀行等機構,有沒有留下憑證?”針對筆跡鑒定中的樣本問題,焦景收律師同時提醒王小強和王小紅。大哥王小強這才想起,父親近三年來特別愛玩股票和基金,他開戶的銀行應該會有一些支出憑證。
焦律師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請,要到銀行調取王老師近兩年來的業務辦理憑證。拿到法院出具的調查令后,焦律師到銀行調取了三十多頁的業務辦理憑證。這些憑證上有王老師的簽字,還填寫過其他內容。這樣一來,筆跡鑒定樣本的問題就解決了。
很快,筆跡鑒定有了結論,小妹王小妹持有的遺囑與王老師的筆跡不符。王小妹想通過樣本阻止鑒定,但最終未能實現,她要求三套房子全歸自己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而王老師在護士見證下寫的遺囑得到了法院的認可。
律師提示
“一些繼承人為了獲得更大的物質利益,不尊重法律和遺囑,甚至連基本的事實都不尊重。”代理很多繼承案件的焦景收律師分析繼承糾紛發生的原因,就此提醒大家,如果不尊重法律和遺囑的,就像此案中的小妹王小妹一樣,通過偽造遺囑來爭奪財產,其實會承擔很大的法律風險,輕者會因為偽造遺囑而喪失繼承權,重者則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同時也輸掉了親情。
最后焦景收律師提示,老人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能夠降低子女之間因分割遺產而發生糾紛的概率。所以,老人應當有早立遺囑的意識,而子女也應當有尊重老人遺愿的基本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