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上門女婿和福州女子,因兒子跟誰姓鬧矛盾。近日,福州晉安法院調解后,兩人離婚,孩子歸母親撫養,兒子姓氏隨父親。
莆田男子何某,2011年經人介紹,與福州女子曾某認識結婚。何某當上門女婿,曾家為他買了一輛價值15萬元的小車。2013年6月兒子出生,曾某認為兒子應隨母姓,何某則認為應隨父姓,雙方為此大吵,并分居兩年,致使孩子兩周歲了還沒登記戶口。
今年10月,何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經承辦法官多方調解,雙方自愿離婚,兒子歸曾某撫養,何某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小車歸曾某所有。何某自愿給曾某15萬元經濟補償,每月給付1000元,兒子跟他姓。
法官提醒:隨著二孩政策的落實,單獨或雙獨父母為孩子姓氏問題產生的糾紛可能還會增加,建議夫妻雙方應就孩子姓氏問題提前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