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了大半輩子了,本以為年齡大了他能改掉這個病,可是現在不但沒有改還越來越厲害了,他在兒媳婦面前用不三不四的話說我,還到我上班的廠里去敗壞我的名聲,我現在在哪都抬不起來頭,既然我跟他過了幾十年他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樣的人,干脆我就不跟他了。”近日,年近五十的素某來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自己與丈夫劉某近三十年的婚姻關系。
三十年前,十八歲的素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劉某,認識不到一年便在家里人的操持下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并很快有了第一個兒子。但是漸漸的,素某就發現自己的丈夫老總是無緣無故地懷疑自己,自己只要和村里的某個男人說一句話,或者和他們走得近一點,丈夫就會生氣發脾氣,甚至還問些莫名其妙的貌似是懷疑自己不檢點的話。素某雖然不高興,吵吵鬧鬧,但覺得有可能是自己的丈夫太在乎自己,所以想想也就過去了。
后來,小兒子出生。為了生活得更好,夫妻倆決定外出打工,劉某在工地,素某在服裝廠。這下老劉開始變本加厲了,只要看到自己和別的男人說話,或者下班回家晚一點點,就懷疑自己在外不檢點,除了在語言上刺激自己外,拳打腳踢成了家常便飯。素某想離婚,可是又舍不得年幼活潑的孩子,也怕單親家庭里孩子生活得苦,為了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讓孩子能夠健康地成長,素某默默地忍受了。
這一忍就是幾十年,忍到大兒子娶了媳婦,有了孩子;小兒子也在外工作能養活自己。素某原本以為在一起過了那么多年,丈夫應該了解自己的為人,相信自己不是那種出軌的女人,誰知劉某還是跟年輕時候一樣喜歡捕風捉影,而且疑心病更重了,甚至在兒媳婦面前說三道四,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去說,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生活。素某覺得兩個孩子已經長大了,自己既然無法忍受劉某,就不需要再忍了,于是提出離婚。
法官在了解了原告素某的想法之后,與劉某進行了談話。劉某承認自己確實有過錯,自己自小是家里唯一的兒子,所以從小到大沒有受過什么苦,也沒有受過委屈,導致自己的性格特別的唯我,不知道體諒別人,不知道體諒照顧自己的妻子,可是自己不想離婚,畢竟兩人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了,感情基礎很厚,現在年紀都大了,就想有個伴,不希望到老了就剩下自己一個人。劉某保證以后一定改正,請求再給與其一次機會。法官在綜合考慮后,認為雙方存在較深的感情基礎,決定再給予雙方一次機會,判決不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