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說“七年之癢”這道坎很難過,而王女士和李先生夫妻之間的“七年之癢”原因更讓人啼笑皆非:丈夫太愛“臭美”。
王女士今年35歲,丈夫李先生年長三歲,兩人的婚姻剛步入第七個年頭。據悉,兩人都是二婚,各自帶了孩子組成四口之家。
起先,生活如意美滿,但漸漸地,兩人互相看不順眼。今年8月初,王女士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這是為何呢?
王女士說,李先生實在太愛“臭美”,剛認識時還覺得男人喜歡打扮自己,說明做事仔細、愛干凈。可這些年下來,“臭美”的毛病居然越演越烈,讓她忍無可忍。 “丈夫每天出門前要在鏡子前花半天時間,衣服換來換去,我一個女人都沒他這么磨嘰。”王女士頗為不屑地說,“他還隔三岔五做個面膜、臉部護理,一打扮就完全沒有時間觀念。”
王女士表示,有時定好時間出門,就因為李先生愛打扮,會延誤一兩個小時。而且打扮時間長了,做家務的時間就少了,兩人為此吵了好幾次。這次,他們本打算帶孩子出門旅游,結果因丈夫打扮太久誤了火車。此事也成了鬧上法院的導火索。
但李先生認為,這是他對美的追求,是享受生活的一種方式。妻子身為女人,更應該理解包容。李先生說,他既不吃喝嫖賭,也沒有常年在外應酬,只是喜歡把自己收拾得干凈、齊整,這已經屬于新好男人了。王女士實在是太吹毛求疵。
在法官開解下,王女士道出了心聲:她并不是完全不讓李先生打扮,但他缺乏應有的時間觀念,而且平時太過注重修飾外表,影響了正常的家庭生活。
李先生聽后沉默了。法官趁熱打鐵,勸解雙方只要互相改變一下,日子仍可以好好過。李先生也表示他不想離婚,可以克制在打扮方面花費的精力。
最終,王女士在丈夫表明心意及作出改變的承諾下,同意暫時不離婚。昨日,她撤回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