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始興縣法院判決了一宗離婚案,提起訴訟的是阿蘭和阿金。2011年他們經人介紹認識。婚后,妻子阿蘭發現,阿金為人缺乏主見,連行房事這種隱私都要向父母匯報。阿蘭覺得無法忍受,提出離婚。阿金沒有反對,只要求返還彩禮。
像阿金這樣,缺乏主見到這種地步,可算是奇葩一朵了。雖然沒有更多資料可以進一步說明阿金為什么會長成這樣,不過,也有不少同類的案例提示:這有可能是心理的發展性問題。
何為心理的發展性問題呢?首先,“主見”所包含的判斷能力、行動能力和承擔能力,都是從小養成的。小時候,父母除了照顧我們,一般也會鼓勵我們自己摸索著去做判斷,行動,并承擔后果。于是,我們逐漸掌握了這些能力,長大后就能形成主見,掌握自己的人生方向了——也就是說,我們的“主見”被發展出來了。
然而,有些小孩的發展機會卻被父母從這個三個方面剝奪了。
比如說,當他們感覺到熱,判斷自己是不是衣服穿多了,并對父母提出時,父母絲毫不顧他們的真實感受,斷然否定說:“你的感覺是錯的,明明很冷!”這樣的事情多了,孩子就無法相信自己的判斷了。
行動和承擔,那就更不用說了,動輒替孩子動手,闖禍后只管護短替孩子擦屁股的爹媽不在少數。長此以往,孩子也不敢相信自己能動手,自己能擔責了。
這三個方面發展缺失的孩子,會變得十分順從,完全依賴父母,就好像手腳沒長全的人終身依靠拐杖一樣。父母代替了他的缺失部分,為他實現一部分心理功能,因此,這種親子關系往往帶著一種病態的緊密,外人針插不入,水潑不進。
成年之后,這種人娶媳婦了,他會發現,自己沒有能力應對夫妻關系出現的種種問題,他是“缺”的,所以只好回頭去尋找“拐杖”。于是,夫妻行房的事要向父母匯報,也不足為奇了。
只是,這種人為什么能娶上媳婦呢?因為他們有一個很明顯的特點,就是“乖”。戀愛時,你說什么,他都聽你的,所以,那些內心掌控欲望特別強的女人,就會特別愛他。
直到嫁入他家,強勢的媳婦才發現,強中自有強中手,一山還有一山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