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律網網友提問:
我朋友非法同居,生有一私生子,他們現在想分手,兒子由女方撫養,我想知道我朋友應該每個月付多少撫養費才是合理的?他們都是農村的,我朋友沒有正式的工作(打工族),女方也沒有經濟來源,這種情況是按照什么條件來支付撫養費,多少才是合理的?
滬律網律師回復: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
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中同行業平均收入。
4、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給付。
5、給付時間一般至子女獨立生活為止。
滬律網網友提問:
離婚前,夫妻雙方約定孩子的撫養權歸男方,男方承諾不必女方承擔任何孩子的撫養費,這能成立嗎?另一種則是:孩子撫養權歸女方,男方承諾離婚后孩子他不認了,拒付撫養費,成立嗎?
滬律網律師回復:
1、前一種約定對于男女雙方來說是成立的,最好應有書面的約定;
2、后一種約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拒付撫養費,對女方是沒約束力的;
3、無論是哪一種,如果雙方的行為的影響了孩子的成長,孩子本人是可以要求男女雙方承擔撫養的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