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養育女兒九年之后,才知自己戴了“綠帽子”,女兒竟是老婆跟別人偷情生的。
老劉為此很憤怒,近日他狀告前妻,要求歸還10萬元撫養費,還要再賠他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他說,自己原本很愛女兒,也為女兒付出許多心血,如今發現真相后,感覺自己“深深受到了傷害”。
結婚五年 妻子生下女兒
劉先生今年42歲,比妻子阿梅(化名)年長三歲。
他們是15年前結婚的,當時,劉先生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阿梅,兩人相識不久后,就結了婚。
2004年1月份,結婚5年后阿梅生下女兒小梅。剛開始,夫妻兩人感情還算融洽,劉先生也很疼愛女兒。
但是,他總感覺妻子有些“不對勁”,后來,兩人吵架越來越多,感情越來越淡。
等到女兒5歲的時候,夫妻兩人決定分手。2009年8月份,二人簽下了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女兒由阿梅撫養,而劉先生每個月支付撫養費500元,直到小梅18周歲為止。
離婚后,劉先生還是很愛女兒,不但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還經常去探望女兒,不時把女兒接回家住一段時間。
養育九年 才知不是親生
后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劉先生的鄰居提醒他說,女兒的相貌和他“不一樣”。本來,鄰居只是開玩笑,可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劉先生觀察后發現,女兒和自己的相貌相似度確實很低。于是,他開始懷疑女兒或許并非自己親生。去年,劉先生帶著女兒去做了親子鑒定。
結果,劉先生拿到親子鑒定結論時“驚呆了”,鑒定結論明確表明:劉先生與小梅“不存在親生血緣關系”。
劉先生說,他因此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打擊”。幾經考慮之后,他向思明區法院遞交了兩份起訴書。
男子“受傷” 索賠精神損失
第一份起訴書,他狀告“女兒”,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確認自己與小梅之間不存在父女關系,今后無需再向小梅支付撫養費。
劉先生說,鑒定結論已經說明一切,既然小梅非他親生,他就沒有撫養義務,不需要再付撫養費。
第二份起訴書,他狀告前妻阿梅,要求歸還撫養費損失10萬元,并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劉先生還說,為了養育女兒,這些年他付出了至少10萬元,還有無數的時間和心血,發現真相確實令他“很受傷”。
庭審之時,被告席上沒有人。不知什么原因,阿梅拒絕出庭,也不做任何答辯。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劉先生部分訴求,認定他無須再付撫養費,同時還判決要求阿梅歸還1萬多元撫養費,并賠償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廈門大學法學院黃教授指出,即使是離婚后,無過錯方也有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