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位粗壯的中年農婦,由于婚姻的不幸,生活的艱辛,使得她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大。作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為了向過去的丈夫追索孩子的扶養費,去年她怒將孩子的父親告至法庭。 丁力與劉紅自小在一起長大,兩人都到了談婚倫嫁的年齡。這對青梅竹馬的有情人走到了一起。 婚后的生活是甜蜜的,丁力很會心疼人,劉紅感到幸福極了。第二年便為丁家生育一男孩,全家非常高興。喜上加喜,丁力因落實政策,進城頂替父職,當一名工人。在那年代,農村人能進城當工人是一件很榮耀的事,劉紅叮囑丁力要好好干。為了不給丈夫添麻煩,讓他安心工作,劉紅沒隨丈夫進城,仍留在農村照料一家老小。丁力進城后,一切都感到新鮮,再也不用“臉朝黃土,背朝天”。但他不審“身在曹營,心在漢”,工作之余,仍很掛念的家。只要遇上休假,便會回家看望妻兒。 丁力是一個很會交朋友的人,在工廠工作了幾年后,丁力便找關系,調入一機關工作。隨著時間的推移,地位的變化,丁力的思想也起了變化。再也不象以前那樣掛念農村的家,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對于只知勞作,不會打扮的劉紅是越來越看不上。即使偶爾回次家,也是與劉紅間的共同話語越來越少,完全沒有婚初時的柔情蜜意。善良的劉紅以為是丈夫工作太忙,絲毫沒往其他方面多想。殊不知,此時的丁力已看上一位更年輕、漂亮的女工,為了博得美人芳心,丁力將大部分的時間、金錢花在這位女工身上。 經過別人善意的提醒,劉紅領著孩子也進了城,租了間店面,干起了小買賣,以貼補家用。劉紅試圖心家庭的溫馨來喚回丁力那顆已變的心。但一切徒勞。丁力已不再是從前的丁力,他不念妻兒之情,堅決與劉紅離了婚。劉紅獨自撫養小孩,并一氣之下,將孩子的姓改成隨自己姓。丁力雖與劉紅離了婚,但父子終究是父子,這期間,丁力因思念孩子,多次前往劉紅處看望,都被劉紅拒絕,兩人為此發生爭吵。后來在領導的調解下,兩人達成協議,由劉紅將孩子撫養至讀完小學,丁力再撫養至18周歲,成年后,由小孩自行決定隨父或隨母,但丁力卻并沒遵循協議,小孩一起跟隨劉紅,一切費用全部由劉紅一份承擔。如今,由于劉紅的生意不好做,經濟面臨困難,再也難以維持已在讀高中的兒子的正常生活及學習費用。思慮再三,劉紅決定以孩子的名義起訴丁力,追索子孩子的撫養費。庭審中的丁力可謂盡失一個父親的風范,他沒有為自己不履行一個做父親應盡的義務而感到內疚,反而找出種種理由、借口,想拒付這筆錢。親情在權錢面前顯得如此蒼白無力。但本著保護未成年人正當合法權益的精神,且丁力作為一名有政工工作的機關人員,完全有能力支付,法院支持了劉紅的議論請求。 當官司結束,筆者見到這小孩時,他的臉上并沒露出因勝訴而應有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付與其年齡不相稱的老成樣。他告訴筆者,他的學習成績一起不太好,早就不想讀了,是母親要他讀完高中。現在,他只想早點畢業,去參軍或學門手藝,找個工作,以報答母親。 來源: 光明網-法院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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