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同居關系析產、糾紛案件。女嬰小漁,現在只有三個月大。本應是在母親懷中嗷嗷待哺的她,卻不得不作為原告走向法庭,面對人生中的第一場訴訟,而被告正是她的親生父親。
小漁的母親張某訴稱,她是外地人,與被告相識不久,確立了戀愛關系。相處一段時間之后,便懷上了小漁。然而,在妊娠進行五個月時,她卻意外的得知,其實被告是有家庭的。當時被告向張某承諾很快就會和現任妻子離婚,但是小漁出生后,被告對此事就再沒有提及。并且作為親生父親,被告一直未對小漁盡任何責任和義務。不但不管不問,也沒有給過一分錢。小漁現在由張某撫養,由于其還處于哺乳期,張某無法外出工作,也無任何經濟來源。張某多次向被告索要撫養費,而被告一再拒絕。無奈,小漁只能與被告對簿公堂,討要撫養費。張某作為小漁的法定代理人,以撫養費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