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反對一方可不負擔撫養費,由收養一方撫養該子女。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妻雙方收養的子女,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后收養的子女,在沒有前,應按照法律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承擔養子女的撫養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反對一方可不負擔撫養費,由收養一方撫養該子女。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妻雙方收養的子女,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后收養的子女,在沒有前,應按照法律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承擔養子女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