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身份如何確認?
確認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
1、父母在社會上公開承認。
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證處做公證證明。
3、戶籍登記,這就是人們通常說的去派出所上戶口。在戶籍冊中載明其生身父母。
4、有直接證據證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誰。比如,書信、、音像材料等載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關系。當生父或生母拒絕承認親子關系時,可以通過的方法確認其生父母。親子鑒定是運用高科技手段,通過對比遺傳基因來確認血緣關系的一種手段,準確率很高,已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并為司法實踐所廣泛應用。
二、非婚生子女判定的法律依據
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為有輕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各地法律定義有別),其生父生母無婚姻關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護程度有別,故有區分的實益。
非婚生子女判定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5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3、《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6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戶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戶口。
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6條第3款: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5、《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10條: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