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的身份證明材料(出生證、戶口簿)。
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
3、被告的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或經常居住地證明)。
4、民事起訴狀(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5、調取證據申請書(計算撫養(yǎng)費的數額需要依照被告的工資標準來確定,通常原告不能取得被告的工資證明,因此需向法院申請調取)。
6、免交訴訟費申請(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44條、第45條之規(guī)定追索撫養(yǎng)費案件可以免交訴訟費)。
7、能夠證明原告及原告法定代理人與被告有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