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亞市公安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戶口登記和居民身份證管理,有效解決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三亞警方決定即日起至明年2月上旬,用近2個月時間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戶口整頓工作。此次戶口整頓重點是解決“一人多戶”、應銷未銷戶口、應登未登戶口、居民身份證號碼重錯號等問題。
將清理撤銷“一人多戶”
三亞警方表示,將加強對籍貫非三亞市、居民身份證號碼非三亞市且無遷入本市時間地址等可疑戶口人員身份核實工作。對于在日常工作和戶口整頓中發現有兩個以上常住戶口的,在調查核實后將依照有關政策法律規定,保留一個常住戶口,注銷重復戶口。
警方將通過查詢人口信息庫,發現信息有“一人多戶”可能性的,將向所屬派出所發函協查;對屬于當事人未辦理戶口遷出注銷手續而在異地落戶的,戶口遷入地派出所將書面通知戶口遷出地派出所注銷原常住戶口;對屬于當事人偽造戶口遷移證件落戶的,注銷非法登記戶口;對屬于當事人弄虛作假非法落戶的,按照《關于對弄虛作假非法落戶被注銷戶口人員在原遷出地恢復戶口有關問題的批復》精神,依照“誰登記、誰撤銷,誰審批、誰撤銷”的原則,由有關派出所或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撤銷相應戶口登記。
對偽造、變造戶口遷移證件及非法登記戶口行為,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次戶口整頓工作中,警方將重點開展死亡、在國(境)外定居、應征入伍等人員的戶口注銷工作。通過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檢索80周歲以上人員,結合社區民警年終人口統計戶核工作,核實死亡未銷戶口情況。對于在日常工作和此次戶口整頓中發現公民死亡戶口未被及時注銷的,派出所經調查核實、履行書面告知和親屬簽字等手續后,憑相關證明材料注銷死亡公民戶口并收繳其居民身份證。
對于公民被法院宣告失蹤且已過公告期的,派出所將依法注銷其戶口。對于在國(境)外定居或已取得外國國籍但尚未注銷戶口的,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等確認,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注銷其戶口。
超生非婚生子女可申請落戶
據了解,此次整頓中,還將解決應落戶而未落戶的常住戶口,包括新生兒、退出現役、刑滿釋放等人員的落戶問題。
對于工作中發現的因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等原因未落戶的孩子,派出所將根據其父母或監護人申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常住戶口,并及時通報計生部門。對于已在農村地區定居的自流人口,經當地村(居)委會同意,在調查核實后應準予登記落戶。對于其他戶口待定人員,將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區別不同情況加以解決。
證件超期、丟失或多年無戶口的,經社區民警調查核實,視情況辦理落戶手續。其中,對持有過期戶口遷移證人員,如符合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在其換領新戶口遷移證件或經查詢、電話核實等方式查實后,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應準予其申報常住戶口;不符合現行遷移政策的,原遷出地(學生入學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準予其恢復常住戶口。對于遺失戶口遷移證件人員,證件簽發地戶口登記機關應根據本人申請,按原證件內容予以補發,并注明補發情況。對于公民因長期外出(非出國、出境定居)被注銷戶口,現回到原戶口所在地實際居住的,原戶口登記機關應根據本人申請、在認真調查核實后恢復其常住戶口。
對于當地常住人口未申報落戶的,由本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辦證中心調查核實后,報相關部門審批,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人戶分離”有望落戶現住地
此次戶口整頓工作,還將妥善處理多種原因引發的部分人員“人戶分離”問題。對于“人戶分離”人員,警方將盡可能動員其將戶口遷到現住地,一時無法解決的將在摸清情況后進行另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