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獲知,港人非婚生子女赴港定居申請已于近日正式開始受理。
按照有關規定,凡香港、澳門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可申請前往港澳定居,申請人本人及其申報的父親和母親均需要進行親子鑒定。對于在父母履行合法婚姻關系前生育的子女,如無法確定親子關系的,也需進行親子鑒定。
申請人須持有內地常住戶口,其本人及父(母)須親自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在港的母親(父親)須提供書面的親子鑒定DNA(脫氧核糖核酸)測試申請。 (據新華社)
本報訊 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獲知,港人非婚生子女赴港定居申請已于近日正式開始受理。
按照有關規定,凡香港、澳門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可申請前往港澳定居,申請人本人及其申報的父親和母親均需要進行親子鑒定。對于在父母履行合法婚姻關系前生育的子女,如無法確定親子關系的,也需進行親子鑒定。
申請人須持有內地常住戶口,其本人及父(母)須親自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在港的母親(父親)須提供書面的親子鑒定DNA(脫氧核糖核酸)測試申請。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