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權力和義務有哪些?《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如撫養教育、管教保護、贍養扶助和遺產繼承等,同樣適用于父母與非婚生子女。有的人認為,讓“二奶”的孩子繼承遺產,就是對“包二奶”現象一種變相的鼓勵,不利于打擊重婚、包“二奶”等社會丑惡現象。其實,這都是父母的過錯,孩子是無辜的,因為,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不能因為父母的過錯而剝奪他應享有的權利。
案例:2000年12月的某一天,安然的丈夫小方在去上海出差的路上,出車禍死亡。小方是個生意人,除一筆賠償金外,還留下了一筆可觀的遺產,可就在安然處理丈夫后事時,有個女人帶著孩子找上門來,聲稱孩子是小方和她的私生子,要求從小方的遺產里分割一份給孩子做撫養費。安然差點昏過去,一直以為自己是丈夫的最愛,沒想到丈夫背著自己在外包“二奶”,而且還生了個孩子,如今,竟公然上門爭遺產,安然怎么也想不通,這些財產都浸透了她和丈夫的心血,要分給“二奶”的孩子,她死也不肯。女人以私生子的名義告到法庭,法院判決“二奶”的孩子分得了應得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