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法院依法受理一起由該區檢察院建議提起的民政部門申請撤銷監護權案件。
小麗今年l0歲。在她l歲時,父親邵某就抱著她離開了母親王某。此后,邵某多次性侵自己的親生女兒。其間,小麗還被一位60多歲的鄰居性侵。20l4年5月,邵某性侵案案發。經銅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邵某最終被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欺負小麗的惡鄰也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為讓小麗有一個溫暖的家,該院未檢科辦案檢察官張紅與公安人員一起遠赴河南尋找小麗的生身母親,然而,生母王某無論如何都不肯與辦案人員見面,更是不肯過問孩子的下落。考慮到小麗面臨的生活困難,該院檢察長呂青決定啟動“檢愛基金”,為小麗捐款2萬元。目前,小麗正由一位好心的村民照看。
按照20l5年l月l日開始實施的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該院認為,邵某性侵自己的女兒,嚴重侵害了小麗的身心健康;王某在明知邵某因性侵入獄后,仍對女兒不聞不問,應按照《意見》規定書面告知小麗和她的臨時照看人有權依法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20l5年l月5日,銅山區檢察院向該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民政局向銅山區法院申請撤銷邵某和王某對小麗的監護權。
l月7日,銅山區法院對該區民政局提出的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訴訟請求依法立案。l月8日,銅山區檢察院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支持銅山區民政局的訴訟請求。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