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的二審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審法院判決的是不準離婚,經當事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準許離婚的,不能直接進行準許離婚的判決,必須先要對子女、財產等問題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進行,會把這個案子發回到原來的法院重新審理。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85條。
離婚案件的二審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審法院判決的是不準離婚,經當事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準許離婚的,不能直接進行準許離婚的判決,必須先要對子女、財產等問題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進行,會把這個案子發回到原來的法院重新審理。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8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