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社會的老齡化程度加深,空巢老人數量不斷增加,老人的子女不能很好地盡到贍養的義務,這些老人的日常照顧通常由諸如保姆等其他人照顧,因此在我國繼承法中規定了遺贈扶養協議,而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的現象也越來越多,上海繼承律師指出遺贈扶養協議往往會和遺囑以及法定繼承同時存在,發生沖突的問題。
王大爺和錢大媽夫婦有一套住房,因年紀大了、身體不適,便請了章阿姨到家里來做保姆。2010年錢大媽因病去世后,章阿姨留了下來,繼續照顧王大爺的生活。為讓章阿姨能安心留下來照顧自己,王大爺向章阿姨出具書面聲明稱:喜歡章阿姨為其終身服務,雙方愿結為夫妻,過世后有關住房財物均由章阿姨繼承,不論發生什么事,都不反悔。婚后,王大爺又多次聲明,自己的房產份額歸章阿姨所有,章阿姨也一直照顧著王大爺。2012年,王大爺卻寫下《遺言》,聲明名下房屋產權歸兩個兒子所有。2014年、2015年,王大爺前后又寫下兩份《遺囑》,均聲明房屋歸兩個兒子繼承所有,他人不得侵占。2015年9月,王大爺去世,章阿姨繼續居住在該房屋內。2016年,章阿姨也因病去世。同年9月,王大爺的兩個兒子請求法院判令該房屋歸兩兄弟繼承所有。法院審理后依法做出一審判決:駁回王大爺兩個兒子的訴訟請求。
滬律網提示: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扶養人盡到扶養義務,在該公民死后可以獲得遺贈扶養協議上的受遺贈的部分,該部分同時不受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的排除。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上海繼承律師表示:在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中,兩個以上同時存在的情況下,遺囑可以否定法定繼承;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否定遺囑繼承或者遺贈;全部存在的時候,只能按遺贈扶養協議辦理;沒有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才能按法定繼承辦理。因此遺贈扶養協議具有優先適用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