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欽州市欽南區一對農村夫妻婚后不到半年因感情生變而恩斷義絕,最終鬧上法庭。令人費解的是,婚變的原因是這位“準母親”在未能征求丈夫的同意之下,私下去醫院做了人工流產手術。
“打工愛情”如履薄冰
兩年前,18歲的阿朵離開欽州市欽南區農村來到廣州市打工,和她一起來這里打工的同鄉常常結伴來找她聚一聚。
其中,有一個叫阿榮的打工仔,因他家與阿朵在同一個鎮的農村里,兩家只隔一個山坡。阿榮人長得帥氣又能說會道,阿朵對他的感覺特別好。
2006年春節前后,兩人終于走到了一起并同居了。2006年4月,阿朵懷孕了。2006年“五一”勞動節,阿朵與阿榮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手續。婚后不到一個星期,阿榮回到廣州務工。
豈料,阿榮前腳還沒到廣州,阿朵的后腳就跟來了。不到3個月,正在上班的阿榮突然接到阿朵的電話,要他到車站接她。
“不是說好了要她在家好好生一個大胖小子的,怎能一下子來到廣州呢?” 阿榮忐忑不安地直奔車站。
原來,婚后,阿朵一個人在家一直思考著自已的“打工愛情”:一間磚瓦房、一張舊木床、一只破鐵鍋……成家立業,自己畢竟缺少一定的物質基礎。再從村上村下看到一些打工族由結婚到離婚的一個個活生生的例子。自己才20歲,這場婚姻是不是太草率了。再說,如果征求阿榮的意見,等一兩個月肚子大起來就晚了。阿朵越想越多,墮胎的愿望非常強烈。決定先斬后奏,無論如何先做掉腹中的孩子再說。
殊不知,阿朵這一行為將自己剛剛建立的家庭毀滅了。
一捅就破的“紙婚”
有人把結婚一年的婚姻稱為“紙婚”,其意就是一捅就破。果不其然,阿朵私自做“人流”的事迅速成了這對“紙婚”夫妻離婚的導火索。
其實,阿朵也是一個善良溫柔的女孩,一旦確定愛的歸宿,便一心一意想做個好妻子。然而,畢竟涉世太短,沒有多少生活閱歷和身為“準母親”的阿朵對自己愛的歸宿考慮得不夠成熟。自己怎能私下做主去醫院做人工流產手術?回到廣州后,夫妻之間“三天一小吵、兩天一大吵”是常有的事。上班碰面兩人相互不理不踩,回到出租房后兩人又相互指責,打打鬧鬧。
終于,無奈的阿朵決定先發制人,自己主動提出離婚,便回到家鄉一紙訴狀將阿榮告上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她向法院請求:判令與阿榮離婚,要求阿榮賠償自己因中止妊娠的醫藥費2000元,營養費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