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我結婚三年了,婚后半年即與妻子分居,我倆感情不和,根本不能一起生活,到一起就爭吵。現在我想結束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準備向法院起訴離婚,請問妻子能否要求我賠償?
法律咨詢律師解答: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問題,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夫妻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這四種情況而導致離婚,且對方無過錯的情形,無過錯方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你可對照上述規定,如果沒有符合這四種情形的行為,則不應承擔離婚賠償責任。
法律咨詢:我結婚三年了,婚后半年即與妻子分居,我倆感情不和,根本不能一起生活,到一起就爭吵。現在我想結束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準備向法院起訴離婚,請問妻子能否要求我賠償?
法律咨詢律師解答: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問題,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夫妻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這四種情況而導致離婚,且對方無過錯的情形,無過錯方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你可對照上述規定,如果沒有符合這四種情形的行為,則不應承擔離婚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