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不少人鉆了政策的空子,夫妻雙方進行先“假離婚”,達到目的后再復婚。以這種方式來獲得購買多套房的資格。除為了買房“假離婚”外,子女上學、生二胎、拆遷補償等等都成了“假離婚”理由。
“假離婚”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
“假離婚”的兩種形式
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
“假離婚”是對法律的褻瀆和不尊重,并且其中隱含著許多法律風險。因為法律上并沒有“假離婚”的概念,但是只要夫妻二人辦理了合法的離婚手續,婚姻關系即宣布解除,因此“假離婚”的法律后果與真離婚時一樣的。
其次,“假離婚”屬于一種欺詐行為,如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是假離婚,那么取得的按揭貸款購房資格也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此外,婚姻關系均是基于雙方自愿的情形下進行結婚和離婚登記。婚姻關系一旦解除,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復婚。
小編奉勸大家,離婚要謹慎,在民政局登記離婚時要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都要進行詳細的處理。離婚協議一單雙方簽字立即生效,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能反悔的。如今當初為了某種利益“假離婚”,最后在利益驅使下,假戲真做的情況也不少,最終引發了不曾想到的財產糾紛。
“假離婚”的出現,也折射出了如今社會的一些問題。除了國民素質有待提高,還反映出國家制度體系也需要完善,每個“假離婚”背后都隱含著“真問題”,這和問題才是每個家庭乃至整個社會、國家都值得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