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協議離婚異地辦理,如何在異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一些提供異地辦理協議離婚的法律規定和辦理地點,以及需要準備的離婚材料。
協議離婚異地辦理
第一、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根據以上規定,上述的男女雙方即可以到男方戶籍所在地新疆辦理離婚登記,也可以到女方戶籍所在地天津辦理離婚登記。
因雙方在北京工作,到天津辦理離婚登記相對便利。于是他們決定去天津辦理離婚登記。但在離婚登記時出現了問題。男方結婚后,未將其戶口本中的婚姻狀況變更為“已婚”,還是原來的“未婚”。民政局要求必須先到男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變更為“已婚”后才能辦理離婚登記。故在天津辦理離婚登記,男方必須先回新疆辦理戶籍登記的變更,因雙方工作比較繁忙,路途遙遠并不現實,不得不暫緩辦理。
第二、男女雙方可以到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通過法院協議離婚。
男女雙方若對離婚、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調解離婚。這樣手續簡便,成本也比較地。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規定,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
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有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即可,訴訟費用為75元。在北京、上海,大多數基層人民法院都設有速裁庭、簡易法庭或稱便民法庭,對此這類案件若文書齊全、操作得當,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
通過法院訴訟,法院會制作《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一經雙方簽收,即產生同判決書同等法律效力,同離婚證一樣,是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文書。同時,一方不履行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內容時,另一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協議的效力。在法院后,若一方不履行判決書的,方可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通過法院以調解書的方式結案,是最方便易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