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撫養費,那么撫養費的數額是確定后就不能再改變了嗎,如果子女患病,所需的開支不斷增加,撫養費是否可以增加呢?上海離婚律師指出撫養費是可以增加的,因為撫養費是適用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成長,一旦客觀情況有所變化,撫養費也應當進行適當地調整。
前不久,山東省陽谷縣人民法院通過微信成功調解一起矛盾較大的撫養費糾紛案件,原、被告雙方及其代理人通過微信確認了調解協議,及時有效地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該案原告李小某的法定代理人張某與被告李某原系夫妻關系。二人因婚姻存續期間出現矛盾由法院判決離婚,但是法院的判決并未能徹底改善二人之間的關系。該案受理后,該院主審法官經與原、被告聯系,原離婚判決已經確定孩子的撫養權及撫養費支付問題,因原告李小某去年不幸被查出患有甲亢疾病,且無法短時治愈,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張某主張因給孩子看病,需要增加孩子的撫養費,進而訴至法院。同時,主審法官還了解到,被告李某再婚后又生育一個孩子,家庭條件也是一般。了解到這些情況后,為促成雙方和平解決該案,主審法官鑒于當前疫情防控需要,便通過電話、微信多次向原、被告雙方做工作。在辦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終被告李某同意為原告李小某增加撫養費,法院通過微信讓雙方確認調解協議,至此這起撫養費糾紛案件圓滿解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上海離婚律師指出:父母在離婚后,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擔撫養費,撫養費的支付時間和數額由父母雙方協商而定或者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而定,但是已經確定的撫養費并非一成不變的,而是會隨著撫養子女的實際情況變化而增加或減少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滬律網提示:隨著未成年子女的長大,父母的撫養負擔會越來越大,而當父母離婚后,只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其壓力會更大,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是以支付撫養費的方式來履行撫養義務,因此隨著子女的成長或者其他客觀情形的出現,原本確定的撫養費是可以適當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