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0多年,丈夫卻發現一對兒女都不是自己親生的,邊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女方支付精神損失費和補償撫養費,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兩萬元,并向原告返還撫養費九萬余元。
張某與顧某(均為化化名)在婚后夫妻關系較好,但顧某未能懷孕,為此夫妻倆前往醫院檢查,發現是因為張某身體受限,醫生建議人工輔助生殖,但兩人未做此手術。結婚4年后,顧某先后生育了一女孩小麗(化名)和一男孩小強(化名)。近兩年來,張某從鄰居口中得知,顧某在外宣稱要與自己離婚,聲稱兩個小孩的父親均不是張某。張某于是采集了小強的頭發以及自己的血樣做親子鑒定,得到的鑒定結論為排除張某是小強生物學上的父親。張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與顧某離婚,并賠償精神損失費和小孩撫養費。庭審中,被告顧某認可鑒定結論,同時認可女兒小麗也不是原告張某親生的。被告顧某辯稱,由于原告生育方面存在問題,做試管嬰兒要花錢,于是想通過“借種生子”,傳宗接代以維系家庭。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系自由戀愛,自愿結婚,被告于婚內與他人生育兒女,一直隱瞞至今,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且雙方同意離婚,法院準許離婚。原告與小麗、小強不存在親子關系,原告對其沒有法律上的撫養義務。原告訴求原、被告離婚后,未成年人小強應由被告撫養。根據雙方經濟收入、本地實際生活水平等,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上海離婚律師】結婚20多年,發現子女都不是自己親生" width="720" height="480" />
問題1:法院為何認定原告和小麗與小強之間不存在親子關系?
律師回答道:《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39條第1款規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否認親子關系,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否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張某已經和小強做了親子關系,確認不存在親子關系,顧某對此予以認可,并表示小麗亦不是張某親生的,法院基于雙方確認的事實,認定原告張某和小麗與小強之間不存在親子關系。
問題2:顧某為何要支付張某精神損失損害撫慰金?
上海離婚律師解釋到:《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在本案中,在客觀上確實是因為顧某的重大過錯導致的張某提起離婚,在兩人離婚的前提下,顧某應當對張某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失損害撫慰金。
問題3:顧某為何要支付張某撫養費?
上?;橐雎蓭?/a>表示:由于張某和小麗與小強之間不存在親子關系,因此對其并不存在法定的撫養義務,其之所以撫養這么多年,是因為不知道真實情況,如今張某已然知道真相,顧某應當補償張某這些年撫養小強和小麗的付出,即通過支付撫養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