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后,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關系或者增減子女撫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愿離婚變更協議書。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準予變更,并在自愿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
變更協議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變更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當事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領取后,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關系或者增減子女撫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愿離婚變更協議書。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準予變更,并在自愿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
變更協議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變更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當事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