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嗜賭成性,不僅致使夫妻二人分道揚鑣,居住的房子也被抵押給別人,更甚連孩子的撫養權也被“輸掉”了,日前,屈原管理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該起撫養糾紛案。
原告薛麗和被告張虎結婚本有6年的時間,有一個5歲的女兒,可是因為被告張虎“好賭”,家里值錢的東西都拿到當鋪換成現金賭掉了,二人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終分道揚鑣,經原被告雙方同意由被告張虎取得女兒的撫養教育權;離婚之后的被告張虎更是日夜沉迷賭博,把女兒交給父母帶,自己不聞不問,連家里居住的房子都抵押給了別人,無奈原告薛麗訴至該院要求變更撫養權。(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經主辦法官耐心細致的做雙方的思想工作,雙方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張虎同意將女兒交給原告薛麗撫養,并且每月給女方700元的撫養費,被告張虎可以隨時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