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蔣某去世留下一套房產,4名子女以及母親就房產的分割問題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昨天,本案由江北法院在石馬XX花園社區街邊開庭審理。不少街坊鄰居前來圍觀。
父親留下的房子,一家人扯了9年
下午2點,江北法院的工作人員早早來到了桂花園社區,在十字路口街邊拉橫幅、掛國徽,安放桌椅,布置庭審現場。
雙方當事人是一家人,也早早來到了這個室外的法庭。原告席上坐的是62歲的蔣某某和代理律師。被告席上分別坐的是52歲的蔣XX和姐姐蔣YY、蔣ZZ以及4人的母親周某某。
庭審還未開始,被告席上先有了聲音。“當時買那套房子的時候我出了一半的錢喲。”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幺的蔣XX說,1998年父親買房子時差錢,當時房子的總價要6000多元,自己出了3300元,父母出了3400元,“可現在母親不認賬。”蔣XX說,自己出了錢,現在分這套房產就該多分點。
原來,自2005年蔣老先生去世后,這一家人就為房產的分割問題,始終沒達成一致。
庭審僅用1小時,大家達成調解
下午2點半,法官敲響法槌宣布開庭。現場已有不少群眾圍觀,多是社區周圍的街坊鄰居。為維護法庭紀律,法官請大家將手機調成震動。
“要得,我們從來沒上過法庭,不曉得規矩。”群眾們都保持好秩序聽庭審。法官做完雙方當事人身份調查后,由原告代理律師提出訴訟請求:需要分割的房產雖是在被繼承人個人名下,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只有其中二分之一屬于遺產;按照第一順序繼承人進行分割,4名子女應各分得1/10,母親周某某應分得6/10。
隨后,原告方出示了相關證據。在質證環節,被告4人均對原告提供的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真實性無異議,同時同意原告方提出的訴訟請求。庭審進行得很順利,雙方在法庭上也并未有爭議,同意由法官主持調解。
下午3點半,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按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分割房產。訴訟費用減半,按房產分割的份額支付訴訟費用。
繼承糾紛增多,街邊開庭為市民普法
江北法院在室外開庭已不是第一次。昨天,江北法院透露,今年截至目前,法院審結繼承糾紛96起,相比去年的85起遺產繼承糾紛案,增長了10%。民一庭審判員凌某某表示,把法庭搬到社區就是為了給市民普法。
今年截至目前,江北法院審結的案件中,判決17起,調解50起,撤訴25起,另外3起按撤訴處理,1起駁回訴訟。“一家人打官司還是調解的多。”凌某某表示,對遺產繼承官司,法院一般主張調解,不傷了和氣;撤訴比較多,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私底下達成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