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代書遺囑也屬于遺囑的一種形式,即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代書遺囑與代理遺囑的區(qū)別
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人不會書寫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代替簽名。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代理遺囑
一、注意事項:
1、委托人的委托手續(xù);
2、委托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的過程、或遺囑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遺囑原件,律師應為委托人、立遺囑人作調(diào)查筆錄(調(diào)查事項為委托人提交給律師的遺囑是否真實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當時立遺囑,律師要嚴格審查立遺囑的過程、代書的人、兩名見證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親屬)立遺囑人思維是否正常,是否有脅迫的情形等。審查立遺囑人的身份證、財產(chǎn)所有權證等;
5、律師見證當時立遺囑也要為委托人、立遺囑人作調(diào)查筆錄。
二、遺囑見證程序:
(已經(jīng)有遺囑的:)
1、與委托人簽訂協(xié)議、與立遺囑人簽訂協(xié)議并留下委托人、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財產(chǎn)證明復印件;
2、審查委托人提交的遺囑;
3、為委托人作調(diào)查筆錄;
4、去見立遺囑人并為其作筆錄(內(nèi)容為了解立遺囑是否真實意思表示等);
5、為代書人、見證人做筆錄;
6、回到單位做見證書,一式三份,交給委托人一份,律師所備案兩份。
(沒有遺囑,需要委托后去見證立遺囑過程的:)
1、與委托人簽訂協(xié)議;
2、與立遺囑人簽訂協(xié)議并留下委托人、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財產(chǎn)證明復印件;
3、審查代書人、見證人(鄰居、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的身份;
4、為立遺囑人做筆錄;
5、回律師事務所作見證書一式三份,交給委托人一份,律師所備案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