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母親在世,育有三兒兩女,老兒子想辦父母的房產繼承,能否不去公證處辦理?而由村委會出面寫成繼承文書,再讓老兒子去房產局過戶,能行嗎?房產局給辦嗎? 另:有一個房產證是丈夫的名,現在,想改成妻子的名,應怎么辦? 律師解答: 房產繼承過戶如果各繼承人達
父親去世,母親在世,育有三兒兩女,老兒子想辦父母的房產繼承,能否不去公證處辦理?而由村委會出面寫成繼承文書,再讓老兒子去房產局過戶,能行嗎?房產局給辦嗎?
另:有一個房產證是丈夫的名,現在,想改成妻子的名,應怎么辦?
律師解答:
房產繼承過戶如果各繼承人達成一致,必須到公證處公證,否則房管部門不予過戶。
道理同上,辦贈與公證,然后過戶。
相關手續可以直接到當地房管部門確認。
父親去世,但房子是他和母親的共同財產,現母親尚健在,故發生不了繼承父母財產的事,只能繼承房產中屬于父親的份額,如果母親同意把屬于自己的份額贈與也是可以的。所以你說的情況既包括了對父親財產的繼承也包括了接受母親對財產的贈與。如果其他的繼承人都同意,你母親也同意將她的財產贈與你的話,這樣的協議一個是繼承協議,一個是贈與協議,必需到公證處公證,然后憑公證書才可以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