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4歲,父母在2004年離婚,主要原因是父親在外面的婚外戀,加上喝酒后就會動手打我母親,所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要求母親離婚,但父親提出的條件是,離婚可以,但必須女方(我母親)清身出戶。于是她同意了。在今年,我父親與一個長他很多的女人結婚了。我的問題是,首先我已經在北京結婚了。但戶口還和父親一起。現在他已經再婚。假設,父親在這女人之前去世。在財產和房產方面,我能得到什么或者我能爭取到什么利益。因為我不希望我們的房子落在外人手里。而我在這里所說的房子
律師解答:如房產和其它財產是你父親再婚前取得的,即為你父親的個人財產,如你父親先于你繼母去世,在你父親無遺囑的情況下,你父親的遺產應由你和你繼母共同繼承。如是再婚后取得的財產,應先將你父親和繼母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出來,屬于你父親的遺產部分由你和你繼母共同繼承。如你想獨自繼承你父親的遺產,可以要求你父親立下遺囑,將他可處分的遺產指定由你一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