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的李小偉(化名)和56歲的李大偉(化名)是親兄弟。其父母生前建有一棟三層樓房,留遺囑讓兄弟倆各得一半。后來李大偉得到全部房產(chǎn),兄弟倆矛盾加深。李小偉提起訴訟,要求按遺囑分割此房。
昨日上午9時,此案在武昌區(qū)法院開庭。李小偉早早地來到法院。他身穿一件灰色夾克衫,頭發(fā)斑白。接著,李大偉趕來。他外套一件墨綠色大衣,頭戴一頂黑色鴨舌帽,帽沿外露出白發(fā)。
門外,兄弟相見,沒有對話,甚至沒有對視。
法庭上,兄弟互指對方薄情
開庭后,李小偉說,1993年7月,父母辦理了遺囑公證:一棟200余平方米的三層樓樓房,他和哥哥李大偉各繼承一半。父母先后去世后,2002年7月,兄弟倆因瑣事發(fā)生激烈爭吵,李大偉拿出房產(chǎn)證:此房所有產(chǎn)權均歸李大偉所有。此后,李小偉向相關部門申訴,但此事久拖不決,對這一說法,李大偉稱,2000年弟弟李小偉曾辦理公證,表示自愿放棄繼承權。次年,李大偉的兒子李明和李小偉辦理“承諾公證”:由于叔父李小偉至今未婚,無子女,由我對他盡生老病死照料的義務。
法庭上,這對親兄弟相互指責對方薄情。李大偉說,弟弟一直找不到老婆,經(jīng)常在家里發(fā)泄不滿,鬧得家無寧日。多年來,他沒向我交過水電費。
李小偉稱,由于哥哥不讓他多用電,他至今沒有空調(diào)、冰箱、洗衣機,大冷天還得用手搓洗衣服,用的是25瓦電燈泡。說到激動處,他聲音哽咽:“我獨身一人,又是近視,能用多少電?”
李小偉的代理人稱,2000年李小偉辦理放棄繼承權的公證屬無效公證,因為僅有一名公證員外出調(diào)查,且沒有見證人在場并簽名。
李小偉是否真的放棄了房產(chǎn)?原因何在?公證是否有效?庭上未見分曉,由于調(diào)解未果,法官宣布擇日判決。
上午11時30分,休庭。兄弟倆一前一后走出法庭,頭也不回各走各的路。
社區(qū)居委會:他倆的事不好說
穿過武昌三道街一條狹窄小巷,一棟三層樓舊房顯現(xiàn)在眼前,墻壁斑駁,那就是李氏兄弟的家。中午,記者趕到此地。
三道街社區(qū)居委會方慧芝主任:社區(qū)和司法所多次對他們進行調(diào)解。現(xiàn)在他們選擇了法律途徑,那就這樣解決吧。
中華路街司法所趙曉瑤所長:李氏兄弟倆的事很復雜,還真不好說(嘆息聲)。
法官:家事上法庭不是壞事
弟告兄、父告子、姐告妹……諸如此類的“親情官司”是怎樣的現(xiàn)狀?有親情紐帶的他們,為何要法庭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