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三十而立”?9月7日,媒體報道稱,中華遺囑庫負責人陳某說,“30多歲是立遺囑的最佳時間”。此言論一出,立刻引發(fā)廣泛關注,眾多網友評論了該說法。
9月8日,媒體就此問題向市民、公證員、律師、專家等相關人員了解情況。同時,微信公眾號進行在線調查,結果顯示,在“反對”、“認可”、“無所謂”、“不關注”4個選項中,選擇“認可”的人數最多,達到了32%;而“反對”的人數最少,只有17%
街訪:
遺囑讓人較忌諱
“30多歲是立遺囑最佳時間?有沒有搞錯?”9月8日上午,媒體向市民王先生說起此觀點,他一臉驚訝,連稱不靠譜,“30多歲是黃金年齡,大多數人在這個年齡段正開足馬力,朝著美好的未來邁進,怎么會去立遺囑。”
市民覃小姐聽到這一話題后,馬上表示自己不會去立遺囑。其他一些受訪者也認為,立遺囑涉及生死問題,比較讓人忌諱,往往是即將告別人世的人才會去做的事。
一些老人表示,不認同讓自己風華正茂的兒子、孫子立遺囑的觀點。
不過,也有人認為,在想立遺囑或是需要時就會去立,不在乎自己是30歲還是80歲。
律師:
年輕人立遺囑少見
9月8日上午,南寧市一家公證處的公證員稱,沒有辦理過年輕人立遺囑的案例。而來自一些公證處的消息稱,年輕人立遺囑雖不是新鮮事,但真正立遺囑的年輕人不多。
據了解,一些年輕人立遺囑,主要是因從事風險性較高的職業(yè);或是法律意識、責任意識較強;還有的是因家庭重組,結構較復雜;另外,有的“成功人士”有婚外情,想把財產分給非婚生子女等。
媒體采訪了南寧市多名律師,他們均表示未辦理過年輕人立遺囑的案例,從所辦理遺囑案件的情況來看,立遺囑者年齡基本在50歲以上。
劉律師說,30來歲的人還處于事業(yè)的打拼、上升階段,很多人本身沒有多少財產,再加上缺乏立遺囑的意識,不大可能去做這事。
趙律師則稱,這還跟國人的傳統(tǒng)觀念有關。另一名律師也表示,年輕時立遺囑,不符合民俗和國人習慣。
觀點:
早立遺囑,實際意義不大
陳某表示,成年人組建家庭后,就有立遺囑的必要,“我30多歲就立了遺囑,別老了病了才想到這事,很多老人往往等不及就已去世”。
劉律師說,在我國,即便是老年人,立遺囑的所占比例也不大,與英美等西方國家相比,有天壤之別。
廣西社會科學院劉某某告訴媒體,相關報告顯示,2011年,中國人均壽命已達76歲,若在30多歲就立遺囑,顯得有點為時過早。年輕人出意外的情況確實存在,但占比較小,不能作為“30多歲是立遺囑最佳時間”的有力證據。而那么早立遺囑,實際意義也不是很大。
不少市民雖然認可“30多歲是立遺囑的最佳時間”的說法,但表示自己并不會這樣做。公益律師劉某某也說,若在30歲立遺囑,隨著人生進程的發(fā)展,立遺囑者的個人狀況、財產、家庭會出現新變化,難免要重新立遺囑。如此下去,就得立多份遺囑,而遺囑往往以最后一份為準。
走向:
“黑色”會成溫馨顏色嗎?
微信公眾號在線調查顯示,超過三成的讀者認可中華遺囑庫負責人陳某的這一說法,反對者不到兩成。
“愛因斯坦說,當我們的看法變化的時候,整個世界就變化了。”9月7日,陳某在接受媒體專訪時重復自己的觀點,“對于轉型期的中國社會來講,很多舊的思想和觀念需要改變”。很明顯,陳某希望用自己的說法去改變國人對遺囑的看法,甚至希望改變一些人的人生觀、價值觀。
一些律師表示,只要出于自愿,一個人在什么年齡段立遺囑都沒有問題,特別是在成家立業(yè)之后,考慮遺囑問題也未嘗不可,但轉念轉變需要一個過程,“黑色”能否成幸福、溫馨的顏色,因人、因時、因事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