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辦理遺囑見證的注意要點有:
1、委托人的委托手續;
2、委托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的過程、或遺囑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遺囑原件,律師應為委托人、立遺囑人作調查筆錄(調查事項為委托人提交給律師的遺囑是否真實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當時立遺囑,律師要嚴格審查立遺囑的過程、代書的人、兩名見證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親屬)立遺囑人思維是否正常,是否有脅迫的情形等。審查立遺囑人的身份證、財產所有權證等;
5、律師見證當時立遺囑也要為委托人、立遺囑人作調查筆錄。
已經有遺囑的遺囑見證程序:
1、與委托人簽訂協議、與立遺囑人簽訂協議并留下委托人、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復印件;
2、審查委托人提交的遺囑;
3、為委托人作調查筆錄;
4、去見立遺囑人并為其作筆錄(內容為了解立遺囑是否真實意思表示等);
5、為代書人、見證人做筆錄;
6、回到單位做見證書,一式三份,交給委托人一份,律師所備案兩份。
沒有遺囑,需要委托后去見證立遺囑過程的遺囑見證程序:
1、與委托人簽訂協議;
2、與立遺囑人簽訂協議并留下委托人、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復印件;
3、審查代書人、見證人(鄰居、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的身份;
4、為立遺囑人做筆錄;
5、回律師事務所作見證書一式三份,交給委托人一份,律師所備案兩份。
律師見證書制作要點:
1.首部。
寫明委托人的基本情況。
2.正文。
分三部分:一是見證事項;二是見證材料;三是見證結論。
3.尾部。
參加見證活動的委托人在見證書上簽名,見證律師簽名并加蓋所在的事務所印章。
4.附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