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父親早年過世,母親獨自一人在老家生活,肖先生和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都在外地工作。
最近母親告訴肖先生,她自己寫了一份遺囑,并且簽名摁了手印,已交給肖先生阿姨保管,并且將來她百年以后,由阿姨主持繼承的事。
請問律師,這樣的遺囑是否有效?
上海李律師回復如下:
根據《繼承法》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但必須注意,所有自書遺囑的內容都不能用打印、復印的方式書寫,而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親筆簽名,注明具體日期。因此,符合上述法定形式的自書遺囑才依法有效;自書遺囑可以由他人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