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自留山是指農業集體化后分給社員使用和經營的小塊山林。山權仍歸集體所有,林木和林產品歸社員個人所有。那么,自留山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網友的問題: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能否作為遺產繼承呢?
律師的解答:
自留山能否作為遺產繼承,我國憲法規定,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山、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或集體所有,任何個人都不得享有所有權。農民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另,《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公民死后自留山不能作為遺產來處理,繼承人不能繼承。對自留山、自留地、沒有建房的宅基地,應由死者生前所屬的集體組織或政府有關部門決定處理。
知識延伸:
《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六條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