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者還須提交結婚證書;
(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
(3)有關的財產證明;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婚前財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當事人是否已經結婚并不影響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當事人雙方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財產所有權證明,例如房產證件、購車合同及發票等等;雙方擬定的財產協議書。財產協議書上雙方無需簽字。
(2)雙方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申請表格。需要強調的是,必須是雙方親自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也不能單方辦理。
(3)公證申請被受理后,公證員會審查財產權屬證明,查問當事人訂立婚前財產公證是否出于真實、自愿,是否被誤導或者欺騙,告知當事人簽訂婚前財產公證后會承擔的法律義務和后果,并將上述談話記入筆錄。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字確認后,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在公證卷宗之中。
(4)當事人雙方在公證員面前在財產協議書上簽字。至此,婚前財產公證手續辦理完畢。一般在手續辦理完畢之后兩周后,當事人就可以領取公證書了。
以上就是“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婚前財產公證的注意事項”的具體內容,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如果您不知道怎么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建議咨詢專業律師,避免離婚時發生財產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