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義務轉移,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的同意,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其他第三人。正如債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權利一樣的道理,債務人也可以將合同的義務轉移。法律賦予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的權利。合同義務的轉移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合同義務的全部轉移,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義務全部轉移了而新的債務人完全取代了舊的債務人,新的債務人將取代原債務人負責全面的履行合同義務;
另一種情況,是合同義務的部分轉移,即新的債務人加入到原債務中并不是取代原債務人,是和原債務人一起向債權人履行義務。
債務人不論轉移的是全部義務還是部分義務都要征得債權人同意。未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的行為對債權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有權拒絕第三人向其履行并且同時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并承擔不履行或者遲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