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本市某路口發生一起事故。深夜,機動車駕駛員應某正開著車,在靠近某路口時,應某突然聽到一聲撞擊聲,趕緊剎車停住,應某下車時,看到前方有一個小女孩被彈了出去。?根據監控畫面顯示,應某當時駕駛的機動車是綠燈通行狀態,而包括被撞小女孩在內,還有3名未成年孩子在馬路上來回奔跑玩耍。女孩跑至路口時,恰巧被車撞到。事后孩子父親稱,孩子是趁暑假到親戚家玩,事發時并沒有大人在場。
交警部門認為女孩首先是闖紅燈,而且他的監護人沒有起到一定的監護作用,女孩這一方是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幸好女孩的傷勢不重,被撞后經救治后已回家休養。
這起事故發生后,關于孩子安全的話題再一次引起人們的關注。在中國很多大城市擁有數百萬輛機動車輛,雖然“出門要注意安全”是每位父母會一再叮囑的事,然而現實中還是時常發生孩子倒在機動車輪下的悲劇。從某市檢察院的統計數據顯示,每年有超過30名的10歲以下兒童死于交通事故,從這些案件來看,父母安全意識的缺乏是構成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因此,當發生涉及兒童的交通事故時,如果監護人未能很好的履行監護職責,將不得不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
對此,上海律師認為不但司機們駕駛中切記要尊重生命、謹慎駕駛,而且有關部門、基層組織、學校幼兒園等單位也要通過宣傳引導、提醒教育,加強父母和孩子們的交通安全意識, 父母們自身更要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意識,以減少甚至是杜絕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