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履行抗辯權系屬延期的抗辯權,只是暫時阻止對方當事人請求權的行使而非永久的抗辯權。對方當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后履行抗辯權消滅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辯權致使合同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責任應由對方當事人承擔。后履行抗辯權可以適用于以下幾種情形:
1、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履行義務的,已經到了履行期的應當后履行的對方當事人是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權利。
2、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適當履行合同而造成根本的違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權利。
3、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適當履行而構成部分履行的,對方當事人有權就未履行部分而拒絕給付,只對其相應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