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害怕丈夫轉移“網上”財產,申請財產保全。
一起離婚訴訟,原告是妻子王,被告是丈夫李。
今年5月,王將丈夫李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案件在法院立案后,王發現李用余額寶購買了20萬元的基金。害怕丈夫轉移財產,王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法院查封、凍結李的余額寶賬戶。
法官認真研究了案情,認為王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之后,法院與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聯系。公司工作人員告知,可將法院的文書發送到郵箱,公司審核后方能凍結這筆款項。考慮到網絡的不穩定性,法官隨即前往位于天津的該公司,下達了民事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今年7月,在該公司的積極配合下,法院成功凍結李余額寶賬戶中的20萬元。自凍結之日起,該余額寶賬戶不能用于支付、提現。
法官說,網絡具有不穩定性等因素。而作為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余額寶賬戶不同于法院日常執行的普通銀行賬戶,加強對余額寶等在線支付平臺的監控和執行,不僅可以保障申請人的利益,而且可以保障將來判決調解的順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