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甲、乙結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網絡游戲,雙方協議離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財產由乙取得。離婚后不久,乙發現甲曾在婚姻存續期間私自購買了兩處房產并登記在自己名下。現乙咨詢:能否起訴再次分割房產?
律師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7條第1款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本案中,甲在離婚時,隱藏了本來屬于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兩處房產,根據《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乙在發現甲的上述行為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