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協議離婚,兩個人商量好了,做個協議,協商好財產分配和孩子的撫養問題,帶齊相關證件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即可。具體程序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查驗本規范第四十八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2、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4、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