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登記要提供其他證明嗎?
按新《條例》規定,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不需提供單位的介紹信,只要當事人符合條例規定所需證件和條件的隨到隨辦。新《條例》實施后,各婚姻登記機關絕不允許再出現先讓當事人進行司法調解再受理離婚登記的現象出現。辦理離婚登記必須提供雙方的結婚證。若結婚證丟失,當事人戶籍本上婚姻狀況的最終記載為與某人結婚,也可以認定雙方當事人是合法的夫妻關系。該戶籍本經當地公證部門公證后與結婚證有同等法律效力。或先補領結婚證再辦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要提供其他證明嗎?
按新《條例》規定,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不需提供單位的介紹信,只要當事人符合條例規定所需證件和條件的隨到隨辦。新《條例》實施后,各婚姻登記機關絕不允許再出現先讓當事人進行司法調解再受理離婚登記的現象出現。辦理離婚登記必須提供雙方的結婚證。若結婚證丟失,當事人戶籍本上婚姻狀況的最終記載為與某人結婚,也可以認定雙方當事人是合法的夫妻關系。該戶籍本經當地公證部門公證后與結婚證有同等法律效力。或先補領結婚證再辦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