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問題主要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財產分割,而是子女撫養權的問題。那么,涉外離婚財產分割和撫養權問題怎么解決呢?
一、解決涉外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一)時效與管轄
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案件適用中國訴訟時效規定的前提是準據法為中國法,即是否適用中國的法律。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可見,如果涉外離婚后對財產分割產生爭議的,只要中國法院對此存在管轄權的即可就此提起訴訟。在中國法院受理該案件時,雙方的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案件應當適用中國法律的規定,從而也就應當適用中國法律有關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但是涉外婚姻關系的終止存在其復雜性,如何認定涉外婚姻關系終止的時間,直接決定著離婚財產分割時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二)解決方式
我們知道,解決涉外婚姻財產糾紛的一般原則是:“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除此之外,還需要注意的是:
1. 基于這一條規定,雙方離婚時所涉及的財產糾紛,不一定能夠在離婚時一并解決。也就是說,如果雙方辦理離婚時,還有部分不動產是在其他國家或地區,那么在辦理離婚的法院,只能處理位于該離婚地法院的不動產和動產,對于不在離婚地法院的不動產,雙方只能另行在該不動產所在地解決該不動產爭議。
2. 離婚雙方已經在其他國家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涉及不動產在中國尚未分割處理。如果雙方對位于中國的不動產不能協議解決而需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的,雙方應當首先向提出申請一方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雙方在國外的離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請求該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財產糾紛。
二、解決涉外離婚撫養權問題
在涉外離婚中,關于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由于我國和國外法律規定差異較大,解決的關鍵還在于適用哪一個國家的法律。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國法院受理涉外離婚案件的,其關于子女的撫養權的糾紛如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權的相關事務都適用我國法律進行處理。
具體地說,根據中國法律,關于涉外離婚的撫養權問題,規定“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間的扶養、夫妻相互之間的扶養以及其他有扶養關系的人之間的扶養,應當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扶養人和被扶養人的國籍、住所以及供養被扶養人的財產所在地,均可視為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的關系。
不過,在實踐中,未成年子女在國外的,一般由國外一方撫養,如果相反在國內的也是一般由在國內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