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律網網友提問:
如果到法院起訴離婚,其中一方提出對方與第三者同居,法院會不會到當事人的住所和單位進行調查?還是直接開庭?
滬律網山東王朝進律師回復:
請法院調查得寫申請,寫明理由,法院原則上不主動調查,民事案件誰主張誰舉證。
滬律網四川范彬律師回復:
法院一般是不會調查取證的,在下列情況下除外:
1、法院依職權主動調查的情況為:
(1)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
(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回避等與實體爭議無關的程序事項。
2、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情況為: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它材料。